为充分发挥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示范引领作用,搭建各基层教学组织活动交流平台,根据学校专项教学资金管理要求,特对每学年在教学理论研究和教研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教研室给予奖励性建设经费支持,共同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再上新台阶。根据我校财务管理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原则
本办法旨在规范教研室建设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经费合理、有效地用于教学研究、学术交流、教学改革等活动。教研室要坚持“科学规范、力求节约、专款专用、权责一致”原则,制定出年度支出预算,发挥好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建设项目
学校每学年度优秀教学基层组织(教研室)
三、经费标准及来源
每个优秀教学基层组织(教研室)可获得5000元教研建设经费,建设经费从学校教务处基层教学组织专项建设资金中予以划拨。
四、经费使用范围
优秀教学基层组织(教研室)经费是学校根据实际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为教学研究、学术交流、教学改革与创新等活动的经费。
(一)教学研究:开展教学研讨、学术讲座、教材编写等费用。
(二)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参加学术会议、学术交流的费用。
(三)教学改革与创新:进行教学改革试点、课程建设等费用。
(四)教研室建设:购买教学资料、设备维修等费用。
五、经费申请与审批
(一)教研室负责人负责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经费预算,经二级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给教务处审批。
(二)申请应明确活动的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信息,并详细说明经费用途、预算金额等。
(三)经费审批应根据活动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进行审批。
六、经费管理与监督
(一)教研室应建立经费使用台账,记录每笔支出的明细。
(二)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计划和审批额度使用经费,不得超支。
(三)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
(四)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五)划拨经费为当年建设经费,年底没有使用完的资金学校财务处将统一收回。
七、报销流程
(一) 活动结束后,经办人应及时整理好相关发票和凭证,填写报销申请。
(二) 报销申请应经过教研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并附上活动的相关材料(如会议通知、活动照片等)。
(三)审核通过后,按照学校的财务报销流程进行报销。
八、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三)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由教研室提出申请,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教务处
2024年3月25日